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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108-013O-108學年度圖書資訊處電腦機房更新水冷式箱型冷氣採購案-第1次公開取得公告資料(已決標)

真理大學
108學年度圖書資訊處電腦機房更新水冷式箱型冷氣採購案
第一次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資料
上網日期:中華民國109年5月28 日 公告日期:中華民國109年5月29日
[機關名稱]真理大學
[標案名稱]108學年度圖書資訊處電腦機房更新水冷式箱型冷氣採購案
[標案案號]AU108-013O
[單位名稱]總務處採購組
[機關地址]251 新北市淡水區真理街32 號
[聯絡人]陳宏仁
[聯絡電話](02)26212121分機1347
[傳真號碼](02)26205236
[電子郵件信箱] au1648@mail.au.edu.tw
[招標狀態]第一次公開取得
[採購性質]工程採購
[採購金額級距]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未達公告金額
[預算金額]新台幣386,000元整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是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是
[押標金額度]19,000元整
[後續擴充]否
[決標方式]最低標
[是否依機關異質採購最低標作業須知辦理]否
[公告日]109/5/29
[是否複數決標]否
[是否訂有底價]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否
[是否屬統包]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 條或105 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 條或第4 條之1]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 條第1 項第1 款辦理]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25103 新北市淡水區真理街32 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領標費每份新台幣100元整,每家廠商限領一份,詳附加說明。[截止投標時間]109/6/4下午5時00分
[開標時間]109/6/5下午2時00分
[開標地點]本校台北校區總務處會議室
[投標文字]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25103 新北市淡水區真理街32 號(總務處採購組辦公室)
[履約地點]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50個日曆天內竣工,履約交貨完工且符合契約規定。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是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詳如附加說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詳如附加說明。
3.廠商納稅之證明:詳如附加說明。
[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之商工登記資料(營業項目應載有本案相關項目)。依經濟部98年6月6日經商字第09802413890號函略以:所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指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或公司登記表、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而「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指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或商業登記抄本,或列印上揭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公司及商業於該日起辦理變更登記時,毋須繳回作廢」。廠商勿再將「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投標。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投標,一律判定為資格不符,廠商不得異議。
2.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3.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4.廠商有效期限內「經濟部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之證明文件。
5.廠商有效期限內「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之證明文件。
6.投標廠商現場會勘證明文件:投標廠商投標前應至現場會勘,投標時需檢附現場勘查證明文件。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親自領取:請於辦公時間內至本校台北校區總務處採購組領取招標文件。
2.通訊領取:於領標期間內,將欲領取之採購案名稱及回郵信封(請填妥回郵地址及收件人姓名並貼足郵資),以掛號或快遞等方式逕寄25103新北市淡水區真理街32號總務處採購組。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如有延誤時效,本校概不負責。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專人親自送件或掛號郵寄至25103新北市淡水區真理街32號總務處採購組收。以指定送達時間為憑。
[其他]:請廠商應於上班時間領標,本校上班時間為每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八時至中午十二時,下午為一時至五時。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真理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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