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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110學年度全校財產定期盤點作業相關事宜,請各單位配合。

實施時程與方式:

(一)初盤:自110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全校各財產保管人自行至財產系統確認負責保管之財產,自行實施初次財產盤點,並依情況所需辦理財產移動或報減。

(二)複盤:自110年10月1日至10月18日止,全校各財產保管人自行逕至新校務系統→總務系統→財產系統→盤點作業執行個人財物盤點及回填現況,同時實地確認負責保管之財產實施財產複盤。

(三)抽盤:自110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止,保管組(營運管理組)依財產盤點表至各單位隨機盤點財產,各單位務請專人協助配合辦理。

(四)配合複、抽盤作業,自110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止暫停財產移動與報減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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